严厉打击坑老骗老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8-02-05 13:53:50 浏览次数:159
 
致公党辽阳市委员会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被非法医疗保健品坑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各种免费问诊理疗店铺与日俱增,无论花样如何翻新,最初都以免费体验、馈赠礼品、小恩小惠为诱导,继之以甜言蜜语、呼妈称爸、感情投入来迷惑,同时辅之以包治百病、延年益寿等虚假宣传来蒙骗,兜售所谓的灵丹妙药或保健用品。有的被骗老年人因此失去毕生积蓄,有的倾家荡产,更为严重的甚至因被骗而轻生,给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造带来重大隐患。
老年人被坑骗案件多发的原因众多:一是社会环境因素。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以及居民收入的增长,人们的健康保健意识也日益增强。一些不法之徒正是利用这种心理和现实需求,不择手段推销所谓的仙方神药,诱骗购买高额的三无产品。二是家庭问题。随着住房条件改善,很多老年人都与子女分居,空巢现象普遍,缺乏家庭照料,有的鳏寡独居,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三是自身原因。老年人由于生理智力减退,生活圈子单一,导致自我防范能力普遍较弱,防范意识不强,从而容易发生轻信广告宣传和病急乱投医问题。
老年人被坑骗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与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更是背道而驰,必须严厉打击,铁腕治理。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行政监管。针对当前坑骗老年人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应高度关注,制定铁律,严厉打击。建议进一步明确打击坑老骗老案件的执法主体,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打击、专项整治与重点惩处、定期检查与随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在震慑不法分子的同时,力求抓获诈骗现行,提高打击震慑效力。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以老年人为主要消费群体的产品生产和经销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健康保健用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场所和地域的管控,总结此类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研判不法分子的作案时间、作案手段、作案方式和活动区域,切实提高打击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权益不受侵害是全社会的责任。打击坑老骗老案件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难免出现各部门职责边界不清、互相推诿、相互掣肘等问题。建议构建由工商、卫生、食药监、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构建社区、家庭、机关学校等协调联动的监管网络体系,成立由环卫工人、零售摊贩、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治安联防队伍,广泛发动群众,织密防范网络,形成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压缩不法分子的作案机会和活动空间,形成人人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是严厉案件惩处,加强司法救助。由于目前对坑老骗老案件的法律定性存在不同认识,对案件处理多半是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规制力度偏弱,建议加大惩治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严厉查处坑骗老年人案件。法院应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审判力度,对坑骗老年人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鼓励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法律事务所,开设老年法律服务热线,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由法院指定律师并酌情减免诉讼费用。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增强防骗意识。加大防范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老年人的防骗意识,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公共媒体和手机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专项宣传活动,曝光犯罪分子的诈骗伎俩,提高老年人的警惕性,不断增强老年人对社会事物的分析、识别和判断能力,从而增强防骗能力。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使老年人在活动中不断增长知识、自我教育、提高素质,筑牢防范意识。全社会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倡导全民敬老理念,尊重和善待老年人,力求使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够享有安详、健康、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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