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05 13:57:16 浏览次数:172
 
民革辽阳市委员会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东北地区投资、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只有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才能有效遏制东北资本、人才流失状况,打破所谓‘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说法,使资本、人才成为东北发展振兴的重要助力”,总书记的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东北地区建设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下大力气抓营商环境建设将是推进我市振兴发展的主要着力点。
一、目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现状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初见成效。在全省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组建行政审批局,将市本级20个委办局165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改革工作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人民网、光明日报、辽宁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目前还存在的问题
(一)审批制度改革的“含金量”还不够高。有些部门在审批权限转走后,觉得无事可做,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放任不管。有些县区政务大厅仓促成立,一些已进驻的单位仍然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在不同县区办理同类项目审批事项,还存在办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二)惠企政策执行打折扣。国家和省惠企政策的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市场主体知晓度不高。有些部门过多考虑自身利益,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打折扣问题。
(三)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一些特殊行业凭借优势垄断经营,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某房地产企业反映,小区内部的水电气热工程原本应由开发商承担,但现实中这些项目必须委托相关的垄断企业。否则,相关企业在工程后期验收和提供配套服务等方面不给予放行。
(四)诚信、公正的政府形象有待加强。在招商引资中,滥用权力或自身行为不规范,承诺事项无法兑现,对不同的企业给予不同的政策,近期看这样确实能提高招商效率,从远期看极大的破坏了政府公正形象,影响了的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设就是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诚信、效率、公平的软环境需要,同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接下来,我市必须精准施策、聚焦发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以企业、群众为中心的原则,扎实、系统、持续、深入推进我市的营商环境建设。
建议:
(一)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政府管理水平。选派工作人员去学习我省大连、沈阳、营口自贸区等地区先进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行复制推广,引领全市经济转型发展。针对审批项目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审批模式,不搞一刀切,审批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不是看审批的时间是否最短,而是看审批的效率和其对社会经济真正的促进作用。全面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统一各县区同一审批事项办理标准。
(二)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相结合,切实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将群众满意度调查、专家评估结果等作为评分依据,真正与干部的实际利益相关联。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有效解决干部在工作中畏首不前的顾虑和踩线受罚的后顾之忧。
(三)用好、用活国家省市惠企政策,出台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各部门应对惠企政策及时学习掌握,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优惠政策。
(四)进一步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一方面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妥善处理政府承诺的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建设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制度,全面提升社会整体诚信水平。
(五)深化大数据技术应用,实现市县两级数据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企业跑腿向信息跑路转变,粗放式供给向精准化供给转变。用信息技术,破解证明多、证明难,互相证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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